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
商标出让方或受让方。
1、转让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申请主体为公司:新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盖公章)
申请主体为个人:身份证、新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签名)
2、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代理委托书(转让双方)
4、转让协议
5、转让商标申请号
6、公证书
A:商标权属发生改变依照商标法规定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如自行转让,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已注册商标被撤销。
A:可以,提供该商标受理通知书和核准商标转让通知书办理即可进行转让。
A: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宽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A:如未提供公证书,商标局可能会下发补正通知,要求公证,故我方建议在办理商标转让时,提供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