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识别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识别。
驰名商标的识别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识别。那么行政认证和司法认证有什么区别?
1个.两者的认证机构不同
这很容易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标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统一标识。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裁定由受理案件的法院裁定.也就是说,商标民事纠纷的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商标争议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裁定。
2.确定两者后的补救措施是不同的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要求对驰名商标进行行政决定的结果进行审查或行政诉讼.但是,如果有特定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商标审查与裁决委员会的决定制作的商标,或者如果不满意该裁决,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了对驰名商标进行司法裁定,如果对一审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裁定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并重新确定有争议的商标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在第二实例中已知。如果您仍然对第二审的判决不满意,理论上您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确定。
3.两者识别后的影响是非常不同的
通过行政渠道认可的中国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可,因此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中具有强大的权威。.行政系统是高度权威的.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加强保护。通过法院案件确定的驰名商标仅由审理此案的特定法院(中级或高级法院)决定.相比之下,在法院系统中的裁定或裁定法院的当地工商部门将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是该国其他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效力仍不确定。
4.两国对重新认定或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决定有不同的规定
就法院而言,人民法院将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重新审查。商标法。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如果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受理的案件与该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案件具有基本相同的保护范围,并且另一方没有。对驰名商标提出异议,或者尽管有异议,但是,如果不能提供商标不知名的证据,受理该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裁定或者处理。基于保护记录结论的案例。
如果受理的案件与以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另一方对驰名商标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该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则该商标商标评审办公室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复审并确认驰名商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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