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高通过率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就来连云港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518-88880518
商标注册申请
高效极速递交商标局,全流程专家进度跟进
商标交易 即买即用
快速购买已注册商标,专家1对1免费咨询把关
商品条形码代办
商品条形码办理中心,在线申请快速登记
服务项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新闻中心

申请撤回商标时可以使用什么样的证据?

作者: 发布于:2021/2/13 9:14:34 点击量: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在注册后的三年内没有正当理由使用商标,则可以撤销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在注册后的三年内没有正当理由使用商标,则可以撤销商标。商标所有人可以为商标撤回提供第三次抗辩的证据主要是使用正常使用或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等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个个个个个.在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具体表现包括:

1.采用直接附着,雕刻,商标或编织的方法将商标附着到产品,产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在产品随附的标签,产品手册,简介手册,价格表等上使用它.;

2.商标用于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文件,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和检疫证明,海关申报文件等。.;

3.商标在广播,电视和其他媒体上使用,或在公共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通过广告牌,邮政广告或其他广告方法使用商标的商标或商品广告;

4.展览和博览会中商标的使用,包括印刷材料和使用展览和博览会中提供的商标的其他材料

5.符合法律的其他形式的商标使用。

2.指定服务中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包括:

1.商标直接用于服务场所,包括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标志,商店装饰,职员服装,海报,菜单,价目表,彩票,办公文具,信笺和其他与指定服务有关的用品;

2.商标用于与服务相关的文件,例如发票,汇款收据,服务提供协议,维护证明等。.;

3.商标在广播,电视和其他媒体上使用,或在公共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使用广告牌,邮政广告或其他广告方法作为商标或商标服务的广告;

4.展览和博览会中商标的使用,包括印刷材料和使用展览和博览会中提供的商标的其他材料;

5.符合法律的其他形式的商标使用。

3.在以下情况下,以下情况不视为商标使用:商标法:

1.发布商标注册信息或商标注册人关于其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的声明;

2.不用于公共业务领域;

3.仅用作礼物;

4.仅转让或许可行为,不得实际使用;

5.象征性使用仅用于维持商标注册的目的。

4.就以下方面而言,仅提交以下证据将不被视为商标使用。商标法:

1.商品销售合同或服务提供协议或合同;

2.书面证词

3.很难确定是否有实物证据,视听材料,网站信息等.已被修改;

4.真实对象和副本。

5.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连续三年不使用它是有正当理由的: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限制;

3.清算;

4.其他与商标注册人无关的正当理由。

最后,每个人都必须注意注册商标.注意商标的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如果没有注册,请尽快注册.我们是商标注册的首选.我们是中万网旗下提供商标注册的专业商标注册平台.商标查询,商标维护,商标延伸服务及其他商标服务。


本文链接:http://www.agnt.cn/content/?76.html

上一篇:被告如何在浙江商标注册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中进行盘问?

下一篇:公司注册商标后,应如何正确和规范地使用商标?

网站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服务 - 商标维护 - 商标转让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连云港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路南光大厦118室 聚合云标签 备案号:苏ICP备09056459号-9 技术支持:连云港网络公司